收到判決書多久上訴節假日怎算

一、收到判決書多久上訴節假日怎算?

收到判決書多久上訴節假日怎算

1、從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開始計算十五天,如果最後一天是節假日的,則順延到節假日後的第一天。

2、《民事訴訟法》規定: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15天不可以延長,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發起民事訴訟上訴的條件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對當事人提起上訴,規定了一定的條件。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這一規定,上訴必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

1、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提起上訴;

2、必須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

3、必須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必須提出上訴狀。

三、民事上訴狀怎麼寫?

民事上訴狀的寫法:

(一)首部

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

1、標題“民事 上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後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加以備註。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

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於 ×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 ”即轉入正文。

(二)請求和理由

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後說明上訴的理由。 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瞭然。上訴的理由關係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論證上訴請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擊中要害。上訴理由應根據具體情況從三個方面或其中這一來闡述。首先,應針對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有錯誤,有沒有遣遺漏的重要事實,用以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可靠進行分析論證。其二,分析原審對案件定性是否正確,運用法律有沒有錯誤。最後,分析一審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判的正確性。

(三)結尾

要寫清“此致”“×××人民法院”,並在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

(四)附項

寫明下列事項:

1、上訴狀副本××份。

2、書證、物證各××件。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司法機關都是不辦公的,所以當上訴到法定節假日之後,法定節假日的這幾天是可以暫時停止計算的。有些人拿到判決書之後幾乎只看判決結果,其實民事判決書中肯定會有上訴的期限和地點。任何一方想要提起上訴都要做好充分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