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按照入職開始嗎?

在幸苦忙碌了一年之後,許多人都希望度過一個舒舒服服的年假,好讓自己放鬆,以一個積極向上的心態來面對接下來一年的繁重工作。但是在要休年假的時候很多人又要頭疼了,有許多關於年假的問題。那麼年假是按照入職開始的嗎?有關於年假的問題下面由小編來爲您解答。

年假是按照入職開始嗎?

一、年假怎麼算?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從正式入職第一天起,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爲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爲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爲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二、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休年假條件:

根據國務院公佈並於2008年1月1日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08年9月28日製定公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休年假的前提條件如下:

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

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四、年假是按照入職開始嗎?

很多用人單位年假是按你入職那一天開始的,然而也有許多單位是按過了實習期,你成爲正式工作人員那一天開始算的。

所以在你想要休年假,必須要提前準備資料,保留自己的入職檔案。不過每個公司休年假的方式都不一樣,所以在進公司的時候就要清楚公司的規章制度,以防不備之需。希望以上關於年假的解答能對您有幫助,如果還有其他關於年假是按照入職開始嗎的相關疑問,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