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陪產假需要什麼證明

根據現在的法律規定產假是指工作在職的女性生孩子前後的休假福利,爲3到4個月之間,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在此期間工作單位需要繼續給付正常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請陪產假需要什麼證明

生寶寶之後女性可以享受產假的待遇,照顧寶寶,養好自己的身體。那麼作爲寶寶的爸爸也是應該陪在老婆和孩子身邊的,所以現在又有了陪產假。陪產假是指合法登記的夫妻,女方由於生孩子而享受產假的待遇期間,男方也要有花時間去照顧女方的權利。不過現在的勞動法並未對陪產假作出非常明確的規定,甚至於有的地區有陪產假,而有的地區還沒有陪產假。具體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根據自己當地的計劃生育條例去做規定。

如果寶爸要請陪產假,需要什麼證明呢?各個公司對請陪產假的證明提供要求會有所不同的,但是大多數都是要求提供以下幾個證明:

1. 結婚證。證明對方爲自己的合法妻子,孩子爲合法計劃內生育。

2. 準生證。一般會在懷孕3個月的時候就去辦理了,因爲3個月以上的孕期流產的概率小,相對來說比較穩定了。需要的材料是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醫院開具的妊娠證明等。

3. 出生證明。出生3個月之內,可以到生產醫院開出寶寶的出生證明,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時候必須要想好寶寶的大名,因爲此證一出,以後再想給寶寶換名字就困難了。

4. 陪產假的的申請。

以上就是請陪產假必須出具的證明材料,各個地區,各個公司對陪產假的天數也是有所差異的。例如深圳對年滿23週歲的女性生產第一胎的假期可延長30天,給予男方的陪產假是10天。河北省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性可延長產假60天,給予男方的陪護產假是15天。江蘇省給予男方的陪產假爲15天。廣東省爲10天。所以陪產假的天數還需要參考當地的不同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