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商業車險示範條款完善了什麼內容

2017浙江省商業車險示範條款完善了什麼?

2021浙江商業車險示範條款完善了什麼內容

保費直接與出險率掛鉤

很多車主都關心,今後的保險費到底是漲還是降?這很大程度上要取決於車主平時的駕駛習慣了。此次商業車險改革的最大亮點在於,將定價權交給市場,強調保費與車主駕車風險、車型掛鉤,促進費率公平。

據瞭解,以前的車險價格=(車價×費率 基礎保費)×調整係數,而新的保費價格=【基準純風險保費÷(1-附加費用率)】×費率調整係數。

簡單點來說:一年出險2次保費上浮25%,一年出險3次保費上浮50%,一年出險4次保費上浮75%,一年出險5次以上保費翻一倍;新車在上一年沒出險保費享8.5折優惠,連續2年沒出過險保費享7折優惠,連續3年沒出過險保費享6折優惠。

這意味着,不出險的車主保費會更便宜,而出險多的車主保費會更貴,所以說,今後一些安全意識強、出險少的“好司機”將獲得更多實惠。業內人士指出,車輛出險頻次直接決定車險費率,有利於幫助車主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減少行車事故的發生。

從先期試點新政策的18個城市來看,保費普遍下降,車險保費同比下降約9%,近77%車主的保費下降。值得一提的是,費率與風險掛鉤後,小額案件報案數也在下降——發生價值幾百元的小剮蹭後,車主們自己也在算賬,修車費用與第二年增加的保費相比哪個更便宜。

保險責任範圍有所擴大

除了保費折扣和價格上的變化,出了事故後的理賠情況也是車主們所關心的問題。記者瞭解到,這一次商業車險改革擴大了車險的保障範圍,刪除了多達15條責任免除,最值得關注的幾個變化,就是車子上了保險沒上牌時,即便出了事故也可獲得理賠,車上貨物或者人員意外撞擊導致車損時,同樣能獲賠。

同時,此次改革還明確了“第三者”等概念,即司機的家人(直系親屬)也列入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假如司機撞了自己家人,原本保險公司不予賠付,但今後出現這樣比較特殊的情況,車主也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

另外,車主投保了專項附加險後,將不再扣減找不到第三方的30%的絕對免賠。改革前,車主的車如果被撞了,在不知道是誰撞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往往只賠付車損的70%,其餘的30%要車主自己承擔;而改革後,只要車主投保了專項附加險,這個30%的部分也將由保險公司一併承擔。

可以說,改革之後的索賠方式將變得更加明確,具體爲:直接向責任方索賠,向責任方保險公司索賠,還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先行賠付並授權公司向責任方追償。在極端情況下,投保車主遇到交通事故,如果對方是全責,但對方車主投保額不足或是拒不賠償,車主就可以讓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授權保險公司向對方追償,從而更好地保障自己權益。

車輛投保時實際價值決定保費

在商業車險沒有改革之前,車輛保費由車輛價格決定,而今後保費的確定方式,會由原來的新車購置價改爲投保時的實際價值,當投保車輛發生全損時,按照投保時的實際價值計算賠付。

打個比方,以前一輛新買時價錢爲25萬元的轎車,一年後市場估價20萬元,投保時仍舊按照25萬元的新車購置價支付保險費用,理賠時卻只按20萬元進行賠付;改革之後,車主只需按照實際估價20萬元來支付相應保費,對應的賠付也在20萬元左右。這樣一來,車主就減少了保費的支出,避免了長期存在的“高保低賠”問題。

購買車輛後車輛保險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擁有保險後續的行車生活遇到什麼情況的話,保險公司給予賠付的同時還會幫助進行處理,不過在購買商業車險時,我們一定要確定購買人的資質,關於商業車險的管理我們可以參照浙江商業車險示範條款,但是各地的條款可能會有所不同,這是我們需要去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