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

一、交強險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

交強險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

商業車險目前仍然是投保後次日生效。按照商業車險的相關規定,商業車險保險期間的生效時間爲投保後次日零時,對於新車的車險投保人來說,也可能面臨無保險空當期。目前,保險公司還沒有計劃按照交強險的要求對於商業車險的相關條款進行改動。

投保人在投保後、保單未正式生效前的時段內,得不到交強險的保障。

現在,保監會已發出通知,由於交強險保單中對保險期間有關投保後次日零時生效的規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後、保單未正式生效前的時段內得不到交強險的保障,交強險保單將自出單時即時生效。

商業車險目前仍然是投保後次日生效。按照商業車險的相關規定,商業車險保險期間的生效時間爲投保後次日零時,對於新車的車險投保人來說,也可能面臨無保險空當期。目前,保險公司還沒有計劃按照交強險的要求對於商業車險的相關條款進行改動。

二、交強險的退保條件有哪些?

如果交強險保單尚未生效,即可辦理退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規定:部分條件可以解除合同。

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投保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並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

在下列三種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強險合同:

(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交強險合同解除後,投保人應當及時將保險單、保險標誌交還保險人;無法交回保險標誌的,應當向保險人說明情況,徵得保險人同意。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險人解除交強險合同的情況時,保險人按照日費率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

一些車輛出險後,由於投保人沒有買相關險種而遭受損失,或者所投險種不承擔損失的責任,這樣車主往往會白花了投保的金錢卻不能獲得賠償,因此在車輛投保中,險種的選擇尤爲重要,它關係到投保金額、車輛財產以及行車人員的安全保障、出險後能否獲賠,選擇適合自己愛車的險種,在汽車出險後,就能獲得最大限度的賠償。由於各家保險公司附加險條款細節各不相同,在選擇險種前,一定要搞清險種的具體含義,如何搭配纔是最保險的。比如,人保不計免賠附加險是由不計免賠額和不計免賠率兩項組成,只有兩者都投保後,方可享受100%的不計免賠保險。

搭配險種需要根據個人情況而定。除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這兩種基本險外,在十多個附加險中,適合私家車主的主要有4個:不計免賠特約險,適合車技不佳的新手;玻璃單獨破碎險,高檔車很有必要買;全車盜搶險,無固定停車場地,小區治安狀況不佳,以及經常開車跑外地的車主尤爲需要;劃痕險,比較適合新車。十多個險種全部投保既貴又沒有必要,很多都用不着,適合自己的組合纔是最好的。

按照保監會的最新規定,交強險生效日期不會按照商業車險的生效日期來起算,一般是交強險保單將自出單時即時。也就是說從交強險保單出單之時起,該機動車就是已經投保了交強險,並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要想退保的話,則此時也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