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的時效是多久

《保險法》不但規定了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理賠的時效,而且還規定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賠償處理的時間限制,下面是關於這兩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保險理賠的時效是多久

保險理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爲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爲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爲2年。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

保戶提出索賠後,保險公司如果認爲需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覈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覈定,並將覈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覈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保險人理賠審覈時間不應超過30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而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後10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此外,覈定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