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險合同組成部分具體有哪些

一、交強險保險合同組成部分具體有哪些?

交強險保險合同組成部分具體有哪些

交強險合同由投保單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條款》、保險單、批單、特別約定共同組成:

1、投保單(投保書):是指投保人表示願意與保險公司訂立交強險合同的書面要約申請。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條款》: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

3、保險單:是指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證明交強險合同關係的法定證明檔案。

二、哪些財產損失不屬於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交強險理賠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交強險的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現在的交強險已經沒有紙質的保險合同,電子合同已經在全國範圍內普及,所以購買了交強險以後,既沒有紙質的保險合同,也沒有交強險投保標誌,根據最新規定,駕駛員也不需要在機動車上專門貼交強險參保標誌,但有沒有購買交強險是能查詢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