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賠償後能終止合同嗎

保險公司賠償後能終止合同嗎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爲,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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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賠償後終止合同

您好:不完全是保險公司賠償後終止合同這種情況,一般重大疾病保險身故責任和重疾責任是共用保額,如20萬保額,發生了重大疾病,賠付20萬重疾保險金,合同就終止了,如果壽險保額50萬,附加重疾保額20萬,發生了重疾,賠付20萬重疾保險金,壽險保額減少至30萬,如以後發生身故,賠付30萬壽險保險金。還有重大疾病3次賠付的,如:20年繳費,保障到85歲,在繳費的第10年發生重疾,賠付保險金額後,剩餘10年沒交的保費不用交了,合同繼續有效,還有兩次重疾賠付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