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保全保險投保條件

訴訟保全保險投保條件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保全的必要條件和時間

你好,財產保全有兩種: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要求: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爲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財產保全的程序
  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並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後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