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保害怕起訴嗎?

交通事故人保害怕起訴嗎?

一、交通事故人保害怕起訴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保險事故,以便保險公司及時查勘處理。

如保險公司拒不理賠,可以將保險公司與其他事故責任人一同作爲被告向法院起訴。

在起訴時,要分清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和事故責任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責任,在起訴書中提出要求,並闡釋所提要求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第一、全責方是否害怕起訴,因不同的人而有差異:有的害怕,有的不害怕;

第二、無論全責方是否害怕起訴,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全責,意味着將在訴訟中承擔敗訴後果;

第三、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最後一道防線。

因而,能不起訴就不起訴,儘量透過協商方式解決問題;但是到了怎麼都解決不了的時候,就得果斷起訴,毫不含糊。

二、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賠律師費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肇事糾紛案件中,如果請求的是人身損害賠償的,律師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如果保險公司是被告的,並敗訴的,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是否害怕起訴,因人而異,並不是一樣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者向法院請求的是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那麼律師費應該由敗訴一方承擔。若保險公司被受害者認定爲被告,並且在本次訴訟活動中敗訴,那麼應該由其承擔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