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單託收流程是什麼?
1、出口商裝運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裝運商品上船。
2、開出即期匯票辦理託收:指出口商開出即期匯票,填寫託收申請書,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交託收行辦理託收。
3、向代收行郵寄即期匯票及貨運單據:指託收行將即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郵寄給代收行。
4、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付款:指代收行收到即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後向進口商提示付款。
5、進口商付款贖單:指進口商付清款項,贖取全套貨運單據。
6、匯交託收行已收妥的款項:指代收行收取款項後,將款項匯交託收行。
7、通知款項收妥入賬:指託收行通知出口商款項收妥入賬。
二、跟單託收的功能和特點是什麼?
1、銀行代理客戶要求國外客戶付款或承兌匯票後放單,收取出口款項;
2、託收項下,銀行一般不審覈單據,只清點單據份數是否與客戶託收委託書上所列相符;
3、貨款是否能收匯全憑國外客戶付款情況,銀行不承擔責任;
4、銀行在收到國外款項後,將按客戶指示辦理入賬或轉賬手續。
三、客戶辦理出口託收業務注意事項有哪些?
1、客戶出口取得有關單證後,委託銀行辦理對外跟單託收,應填寫託收委託書,明確託收方式,即付款交單(D/P)或承兌交單(D/A),如未註明,按付款交單處理。
2、客戶可向銀行指定國外代收行(一般是國外客戶往來行),但如與該指定銀行無代理關係,或客戶未指定代收行,銀行有權代客戶選擇國外代收行。
3、如銀行收到代收行關於付款人拒受單據或拒付的函電並通知客戶後,客戶60天內不作答覆的,代收行可在發出拒付通知書60天后退單。
4、客戶如欲減額、延長付款期限或改變交單條件等,須憑客戶的書面意見及有關經貿委和主管部門的批文辦理
綜上所述,跟單託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分爲即期跟單託收、遠期和承兌跟單託收。不管哪種方式,跟單託收流程基本都是一致的。賣方委託船公司將貨物裝船後,會開出匯票給託收銀行,銀行拿着匯票到買方那邊收取貨款。然後船公司會將提單交給買方,這樣買方就可以正常提貨了,從而實現了錢貨兩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