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去不去會有什麼影響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十二條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爲撤回仲裁申請。

經濟仲裁去不去會有什麼影響嗎

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當事人接到書面開庭的通知後,應該按開庭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出庭參加庭審。如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仲裁庭請求延期開庭。

如果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爲撤回仲裁申請。這主要是考慮仲裁過程中應當貫徹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基本原則,特別是申請人往往是主張權利的一方,申請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時,規定視爲撤回仲裁申請。

如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在有些案件的仲裁過程中,被申請人無故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以拖延仲裁程序的進行,拖延裁決的作出。因此有必要設立缺席裁決的制度,以及時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致於因被申請人無故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而使申請人的損失擴大,同時,也是維護仲裁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根據《仲裁委員會仲裁暫行規則》的規定,可以視爲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根據《仲裁法》和《仲裁委員會仲裁暫行規則》可以缺席裁決。

上述文章內容就是對經濟仲裁去不去會產生什麼影響的具體的回答以及相關的說明。其實總的來說,去不去是你的問題因爲相關的仲裁法上並沒有在這一方面有着具體的規定表明,一定雙方都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處理。但是客觀上來說,如果你作爲當事人不出席的話,最好還是要求你的律師代爲出庭,畢竟仲裁就是要根據雙方所提交的材料證明檔案來進行具體的審理,如果沒有在的話,主動權就在對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