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包括哪些
1、匯票。
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見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上述匯票的概念中,基本當事人有三個:
一是出票人,即簽發票據的人;
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託而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銀行在內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
三是收款人,即持有匯票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人。
《票據法》第十九條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分爲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2、本票。
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票據法所稱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當事人只有二個: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我國的本票和匯票的區別主要有:
(1)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而本票當事人只有二個。
(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於是銀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免票即付,而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3、支票。
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
一是出票人,即在開戶銀行有相應存款的簽發票據的人;
二是付款人,即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
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
我國的支票同匯票的不同,其區別主要有:
(1)支票的付款人必須是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匯票的付款人不限於金融機構;
(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見票即付,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小編已經介紹了好多和應收票據有關的內容,其中也包含了應收票據包括哪些。實際的生活或者貿易中,使用到應收票據的地方很多,同時應收票據給交易的雙方帶來了許多便利,也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和應收票據有關的內容,可以瀏覽延伸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