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房子抵押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用房子抵押貸款還不上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抵押房產。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向銀行申請貸款可以用哪些財產做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三、房產抵押貸款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雙方的基本資訊;
2、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3、房地產的具體資訊;
4、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5、抵押房地產的責任;
6、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即應在何時歸還抵押貸款;
7、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8、違約責任;
9、爭議解決方式;
10、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11、其他事項。
四、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貸款?
(一)借款人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將房產抵押給銀行,本身就是爲了保障貸款行的合法權益,一旦借貸人還不起貸款,有抵押房產的話可以減少給銀行造成的財產損失。除了房產以外,民事主體也可以用其他合法財產抵押,例如交通運輸工具,生產設備,土地使用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