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抵押登記與抵押合同的效力

設定抵押登記與抵押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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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的效力如何


委託人商品房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處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未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並且,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規定,抵押合同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變更抵押登記。抵押變更合同自變更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