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簽訂後不做了

工程合同簽訂後不做了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不做了,要給我們籤離職合同,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爲,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可以提起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