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規定是什麼意思?

工程質量事故最新規定是什麼意思?

工程質量事故規定是什麼意思?

質量事故,凡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以上的成爲質量事故。

質量不合格,根據我國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規定,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爲質量不合格;而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稱爲質量缺陷。

質量問題,所有的不符合質量要求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低於5000元的稱爲質量問題。

工程質量事故規定的處理辦法

1、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將事故情況調查清楚,提出處理方案和意見,施工隊不得自行處理。

2、重大質量事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工程管理部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制定處理方案,將處理方案和措施報公司批准後處置。

3、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必須及時按規定填寫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和文字報告,文字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情況、責任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等。

(一) 一般質量問題:由責任監理工程師填發監理記錄,監督責任方處理並檢查驗收。

(二) 較嚴重質量問題:責任監理工程師簽發整改通知書,並報總監工程師。若需審查整改方案,應在整改通知中註明。責任監理工程師收到責任方報來的整改完成報告書後,應及時檢查驗收。

(三) 嚴重質量問題:責任監理工程師簽發整改通知書,並及時報總監工程師,經總監工程師同意發局部暫停施工通知。責任監理工程師收到有關方的調查處理方案後,立即初審上報工程部。調查處理方案必須經監理方總監代表及設計部門審覈認可。調查處理方案經設計部門審覈簽字後報告工程部及監理單位總監代表。工程部和總監代表分別簽署責任追究意見後,由總監代表簽發復工通知書。

(四) 責任監理工程師責成參建有關方填寫並上報工程質量事故報表。 2)責任監理工程師立即報工程部,工程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範圍大小等因素決定調查處理程序。一般情況下組織本公司技術部及設計單位現場分析事故情況,提出處理方案,經設計部門簽字認可後,責任方無償組織施工。 3)經調查若屬於重大質量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行政主管部門(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論證,提出處理意見,報請設計部門修改設計。

4)專家論證意見和修改設計完成後,由總監代表簽發復工通知書。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程質量對於一座房子來說是特別重要的,工程質量的好壞是取決於在施工的過程中有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修建,我國法律也規定,只要是不符合質量的,必須要重新返修,質量不能有一點兒的問題,所以,開發商在修建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規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