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規定是什麼

一、工程質量事故最新規定是什麼

工程質量事故規定是什麼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分類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一般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一)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將事故情況調查清楚,提出處理方案和意見,施工隊不得自行處理。

(二)重大質量事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工程管理部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制定處理方案,將處理方案和措施報公司批准後處置。

(三)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必須及時按規定填寫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和文字報告,文字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情況、責任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等。

工程質量不好,不但會受到處罰,最重要的是會造成事故,致使人死亡,在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第一時間要進行救人,一般用人單位都會給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所有的賠償都是社會保險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有購買的,是由用人單位全款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