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保修範圍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保修範圍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的保修範圍包括: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
2、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範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範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