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處罰條例有哪些?

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是如今最爲關注的一個問題,因爲建築工程的安全直接影響到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並且是不可彌補的,因此嚴格規定的法規監督限制。那工程質量事故處罰條例有哪些?下面小編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工程質量事故處罰條例有哪些?

工程質量事故處罰條例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處罰細則》

爲強化工程質量施工管理,促進企業的振興和健康發展,樹立“公司興旺、人人有責”的企業理念,牢記“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質量方針,認真落實、執行質量法律法規的管理規定,進一步提高施工質量管理水平,使企業的工程質量再上一個新臺階,特制定本細則。

一、對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罰

1、工程質量發生一般事故(經濟損失50000元以下)對該項目部處以2000-5000元罰款。

2、工程質量發生嚴重事故的(經濟損失5-10萬元)對該項目部處以10000-50000元的罰款。

3、工程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對該項目部處以5-10萬元的罰款,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不報者,一經查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5000元罰款。

5、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內的工程,發生質量投訴,給企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責任單位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投訴到公司的,罰款5000元;投訴到區主管部門的,罰款8000元;投訴到區級以上的,罰款15000元;造成媒體曝光,對公司聲譽帶來極壞影響的,罰款20000元以上。

6、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巡迴檢查或拉網大檢查,下達的質量隱患,項目部未按要求限期整改並回復報告,或整改不徹底的,罰款500-2000元。

7、因質量隱患,受到上級批評,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工程,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工整頓處理,並對項目部處以5000-20000元罰款,並在公司內部給予通報批評。

8、在工程質量方面被媒體曝光而給企業造成負面影響,視其情節輕重給予20000元以上的罰款。

9、地基、基礎與主體等分部工程,經質量監督機構驗收不合格,地基、基礎分部罰10000元,主體分部罰20000元,主體結構抽檢存在問題,罰款5000元。

10、出現一次質量事故或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受到投訴的單位,年終評選先進單位和個人,一票否決。

二、對違反公司內部驗收制度的處罰

1、各工序、檢驗批未經項目部驗收合格(詢問並查資料)擅自進入下一道工序,除要求停工外,罰款500元/批;隱蔽工程未經隱蔽驗收合格(詢問並查資料),除要求停工外,罰款500元/項。

2、各分部工程完工後,(基槽、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屋面、安裝工程、路基、路面、綠化、工程竣工)必須按公司要求,申請辦理內部驗收,經內部驗收合格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驗收,未經內部驗收合格而私自上報質監站驗收的分部工程,給予5000元的罰款。

3、防水工程:屋面、廚房、衛生間、淋浴間等防水工程施工完畢,必須上報公司進行蓄水試驗驗收,未經驗收而進行面層施工的工程或面層施工完畢未做24小時蓄水試驗的,均給予1000元的罰款處理。

4、樣板領路:分項工程施工前未進行樣板領路或樣板驗收不合格而進行大面積施工的,罰款1000元。

5、嚴格執行建築工程質量通病控制措施,每發現一處質量通病,罰款1000元。

6、未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種資料的,罰款1000元/次,對公司造成影響的,按照一般質量事故處理。

7、不實行建築工程質量標準化管理的項目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

8、工程所用材料未上報供應商資料、供應商未經公司考察擅自用於工程的,罰款5000.00元/次。

也非常細緻具體,對每一個可能出現的事故都有嚴格的處罰規定,可以看出對建築工程質量的監督和處罰非常嚴格,如此以來才能保障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或者有任何疑問,詳情請諮詢本站專業爲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