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是什麼?

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工程項目上馬,對於工程建設方要來說,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某項工程完工後,建設方要要進行驗收,這方面也有嚴格標準執行。那麼,最新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透過小編的這篇文章一起了解下。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是什麼?

一、最新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是什麼?

1、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單位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二、單位工程驗收的程序是怎樣的?

1、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單位工程完成後,施工單位首先要依據質量標準、設計圖紙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並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符合要求後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驗收。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組織,由於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都是責任主體,因此設計、施工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均應參加驗收(勘察單位雖然亦是責任主體,但已經參加了地基驗收,故單位工程驗收時,可以不參加)。

綜上所述,工程質量驗收是由建設方發起的,驗收小組成員包括施工方、設計及監理方等。根據最新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從檢驗批工程開始,到單位工程後,需要驗收的方面就比較多了。經過驗收合格的,驗收小組會發布驗收報告,這份報告要向建築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