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進京企業施工合同備案嗎?

一、建築進京企業施工合同備案嗎?

建築進京企業施工合同備案嗎?

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只要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並且經過雙方當事人的簽字確認,中標人在中標之日起15日內,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且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當事人簽訂施工合同後,不需要去辦理備案登記了,施工合同的內容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並且是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的,就不需要去辦理備案登記了,畢竟我國現在已經取消了施工合同備案登記程序了,當事人不用去相關機構辦理備案,只需要保證施工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是合法的就可以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之前的規定是施工企業應在中標後一個月內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並在項目開工前進行合同備案。

二、建築工程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

(二)需提交的資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貳份(原件);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託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複印件、聯繫電話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冊);

14、項目經理證及項目經理手冊、聯繫電話;

15、圖紙審查批准書和審查合格全 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原件);

16、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

17、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加蓋建設、施工單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監理)企業提供進金登記備案表;

19、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複印件;

20、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築工程管理科辦理

(四)建築工程管理科受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資料符合要求。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在北京還是在其他的一些地方,雙方當事人如果已經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如是屬於一種合法的情況,那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就會相對應的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意味着不需要再完成備案的手續了,這是根據最新的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