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未約定怎麼辦?

一、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未約定怎麼辦?

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未約定怎麼辦?

建築工程合同未約定違約金不,能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賠償自己的損失。

關於建設工程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我國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規定,明確規定施工人因逾期交付而承擔違約責任,這裏的違約責任包括賠償發包人因逾期交付受到的損失、按照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減少價款、執行定金罰則等。

建設工程合同違約金沒有具體法律標準。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在建設工程上,由於違約的種類繁多,客觀上爲以法律方式制定違約金標準帶來困難,事實上目前我國亦無相關具體的法律標準。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處理辦法有哪些?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援;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中違約金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但如果未約定的話雖說不能要求違約金,但是可以要求賠償受害方的損失,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來保護,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損失,同樣只要違約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