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一、按承包對象的組織形式劃分

建築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按承包對象的組織形式可分爲單獨承包和聯合共同承包。

1、單獨承包是指承包方作爲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單獨承包建築工程的承包方式。這種承包模式適用於各類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

2、聯合共同承包是指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組成非法人的聯合體,以該聯合體的名義承包某項建築工程的承包形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中有明確規定:“對於大型或複雜的建築工程,幾個承包商可以組成一個聯營體作爲承包商。在這種情況下單一承包商的所有原則,同樣適用於聯營體。”由幾個承包方組成聯營體進行工程承包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一般適用於大型、技術複雜的工程項目。對這種利用聯合承包的方式進行項目承包有以下幾方面優勢:

①利用各自的優勢進行聯合投標可以減弱相互間的競爭,可增加中標的機會;

一方面由於工程標的額大,聯合承包可減少承包風險性,爲產於承包的承包商都能爭取到更多的利潤。另一方面聯合承包方式也有助於企業彼此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爲企業謀取更長遠的發展。

3、聯合承包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一般是大型或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才採用聯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承包,避免了殺雞用宰牛刀的人力、物力、才力的浪費;

②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承擔連帶責任,在共同利益的驅使下,有利於引導共同承包的各方積極地組織項目實施的過程;

③企業應當在資質等級範圍內承包工程,這也是我國對承包方資質的基本要求。

二、按工程承包範圍即承包內容劃分的承包方式

有建設全過程承包、階段承包、專項承包和“建造—經營—轉讓”承包4種。

(一)按承包者所處地位劃分承包方式在工程承包中,一個建設項目上往往有不止一個承包單位。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以及不同承包單位之間的關係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見的有5種。

1、總承包,

2、分承包,

3、獨立承包,

4、聯合承包,

5、直接承包

(二)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承包方式,根據承包單位獲得任務的不同途徑,承包方式可劃分爲4種。

1、計劃分配,

2、投標競爭,

3、委託承包,

4、獲得承包任務的其他途徑

(三)按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劃分承包方式,工程項目的條件和承包內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類型的合同和包價計算方法。因此,在實踐中,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就成爲劃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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