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違約損失量百之七十如何賠償?

一、工程合同違約損失量百之七十如何賠償?

工程合同違約損失量百之七十如何賠償?

一般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爲限。

違約金有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之分,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徵:(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違約金是—種違約後的補救措施;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爲之外的給付。換言之,只要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行爲不能替代履行合同,當事人不得在支付違約金後而免除履行主債務的義務。

1、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爲限。

2、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時期的計算參考依據。

二、當事人可以對違約金進行約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要正確適用該條,關鍵在於正確解釋該條違約的性質。

該條規定的違約金屬於約定的違約金,而不是法定的違約金,沒有爭議。但該條規定的違約金性質上是屬於賠償性違約金,還是懲罰性違約金,亦或二者兼有,則沒有形成一致意見。

大多數學者認爲,該條款規定的違約金,在實質精神上是以賠償違約金爲原則的。理由是違約金與損失懸殊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減,違約金是對損失額的預定。

三、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爲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爲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約所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簽訂施工合同時,大家要了解具體內容,注意具體相關流程,避免以後違約,如果真的遇到了違約的情況發生,也不必過於驚慌,法律對於違約金的賠償也是有上限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合理合法的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