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後違約金是否能要賠償?

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後違約金是否能要賠償?
律師解析:一般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後是不需要交違約金。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效力,也就不存在違約情形,不需要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爲其違約行爲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一般分爲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兩者均屬於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
所謂無效合同,是相對於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在內容或形式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應確認爲自始無效的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會導致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訂立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行爲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合同的條件主要包括:
1、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4、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而訂立合同等其他條件。
無效合同的特徵:
1、具有違法性,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後,不得依據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能轉化爲有效合同。法律依據:【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