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應該備案而沒有備案是否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施工合同應該備案而沒有備案是否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施工合同應該備案而沒有備案是否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施工合同應該備案而沒有備案的,並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三、施工合同備案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第(八)項

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

2、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

3、試點地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瀋陽市、大連市、南京市、廈門市、武漢市、廣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貴陽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

事實上,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明確規定,在試點地區取消了施工合同備案登記,在試點地區之外的其他地方雖然施工合同應當進行備案,但即使沒有備案,也沒有規定施工合同不備案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