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備案的建築施工合同效力有嗎?

一、 沒有備案的建築施工合同效力有嗎?

沒有備案的建築施工合同效力有嗎?

沒有備案的建築施工合同也是有效力的,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於經過招投標程序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標人中標時就已成立,但法律並未規定需經登記備案才生效。這條規定是國家政府管理部門爲了嚴格管理和監督建設工程合同而採取的行政管理方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有的屬於行政管理規範,如果當事人違反了這些規範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但不影響民事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對於施工合同備案的規定

第十一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佈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報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准檔案;

(二)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第十二條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進入有形建築市場進行招標投標活動。

政府有關管理機關可以在有形建築市場集中辦理有關手續,並依法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在國家或者地方指定的報刊、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介上發佈招標公告,並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資訊網上發佈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獲取招標檔案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四條 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也可以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檔案的辦法。

資格預審檔案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施工合同的簽訂,是需要由雙方根據實際的施工情況,以及工程標準來進行認定的,在達成一致意見後就具備法律效力,但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施工合同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到建設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以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