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哪些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一、哪些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一)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重點解析]

1.必須招標的項目範圍應當準確掌握,同時要注意招標的內容爲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還有重要設備、材料的採購(“重要”二字不要忘了)。

2.私人投資項目如果符合第“1”中情形, 同樣必須招標。如私人投資的商品住宅項目。

(二)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也就是說,一個項目是必須招標的項目,該項目必須要符合兩個條件:既要落在招標範圍內,也要達到相應的標準,缺一不可。但是,沒有同時滿足上面兩個條件的項目,儘管不是必須招標的項目,也可以招標。

二、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

如果建設項目不屑於必須招標的項目則可以招標也可以不招標。但是,即使符合必須招標項目的條件但是屬於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標的。

綜上所述,我國的很多大型建築,包括涉及公共基礎建設的建設不是誰想承包就能承包的,這些招標由於涉及到公共事業的建設以及社會重大項目的公示,因此在建設這些時必須要透過招標的方式,在衆多投標者中選擇有經濟實力,技術實力的的投標公司進行建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