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的認定爲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1.報告事故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屬於遲報;
2.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事故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遺漏未報的,屬於漏報;
3.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於謊報;
4.故意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並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屬於瞞報。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19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覈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覈,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如何認定瞞報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