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報警,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