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金家屬怎麼分配

車禍賠償中,如被侵權人沒有死亡,其賠償款及爲被侵權人所有,如被侵權人死亡,則死亡賠償金是因事故受害人的死亡導致死者近親屬的財產損失,法律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具體分配沒有明文規定,司法實踐中參照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進行分配,對於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實際賠償金額分配給各被撫養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按照繼承法中第一順位繼承人中父母、配偶、子女人均分配,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二順位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繼承。

車禍賠償金家屬怎麼分配

有些法院也按照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來對待,同時對未成年人的實際利益應當優先照顧。當事人不要求分配的,法院一般不會主動進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