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主體如何確定

根據民法的權利義務相一致、誰行爲,誰負責的基本精神,並針對道路損害賠償案件的具體特點,確定訴訟主體通常認爲應從兩個方面予以把握:一是執行支配;二是執行利益的歸屬。所謂執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實上支配、管理機動車的執行;所謂執行利益,一般僅限於機動車執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機動車執行支配與執行利益歸屬確定責任主體,是處理的基本原則。但在審判實踐中,認定責任主體應以執行支配爲主要依據,因爲支配足以決定一切。

交通事故被告主體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