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被判爲闖紅燈

工作人員採集闖紅燈違法資訊時,一般必須至少有三張照片做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後和駛入路口。在剛過線情況下,司機沒有繼續移動車輛保持原狀,交管部門就不會認定爲闖燈。
也就是說,當紅燈時,車頭車身已經過了停止線,但車尾沒有過線時停車,即爲剛過線不會被處罰。如果不慎剛好過線,千萬不要抱僥倖心理加油,猛衝過線或怕電子警察抓拍而大距離倒車,因爲視頻設備捕捉的是移動影像,會形成一次完整違法記錄,在剛過線情況下,司機沒有繼續移動車輛保持原狀,交管部門就不會認定爲闖燈。

怎樣被判爲闖紅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