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年限新規定

和以前一樣,但是今年對於沒有按要求報廢的車輛增加了一條處罰項,那就是,如果車輛達到報廢要求,但沒及時登記註銷的,車管所會將其車牌號、行駛證作廢!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透過的,強制報廢。(豪車報廢)
(2)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皮卡在美國也許是民用轎車,但是中國法規一律按照貨車對待。(打算買超大型福特F150等美國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報廢年限)

車輛報廢年限新規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