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年檢新規定

一、異地車輛年檢手續需要的資料
車主身份證或代辦人的身份證。
行駛證。
要驗車的交強險副本原件。
如果車輛是公司的車,需要加蓋公章的委託書。
二、異地車輛年檢注意事項
1、異地委託年檢的程序要求車主必須首先向原註冊地提出申請,之後才能進行年審,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車輛註冊地車管所提出申請。
2、申請時車輛提供行駛證、車輛責任強制保險單,車管所對其車輛進行覈查,然後給出具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的委託書。
3、車輛在檢驗地檢驗合格後,車輛所有人向當地的車管所申請檢驗標誌,然後提交合格標誌的委託書,異地車輛年檢費用一般在130-200元不等。
如果車主由於工作生活等原因,將長期離開一個城市生活在另一個城市,建議給辦理“車輛外遷”手續。

外地車年檢新規定

法律依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