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車輛異地年檢新規

車輛異地年檢是指車輛在購買地以外的其他地方進行車輛年檢。自2014年9月1日起六年以內的7座以下的私家車免於上線檢驗,七座以上的和麪包車仍需上線檢驗。汽車年檢的時間是根據汽車上牌的月份,免於上線檢驗的時間爲:2010年8月31日之前上牌的私家車輛還是需要按照之前的檢驗規定,2010年9月1日之後上牌的私家車輛享受上線免檢政策。
汽車年檢需要的材料
行駛證正副頁、交強險副本、年審當年的車船稅發票。年審的時間其實標註在車輛行駛證副頁上,但是有時候粗心大意沒有審車,這樣會使無法提供車輛檢驗合格憑證而被罰款之外,還有就是事故之後會導致保險賠付受阻。

全國車輛異地年檢新規

法律依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