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責在哪裏呢

定責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其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定責在哪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