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開庭前程序

1、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和辯護人對起訴書的意見;然後進入舉證和質證階段;控辯雙方進行發問等。 2、法庭辯論階段。 3、被告人最後陳述。
辯護人: 1、研究案卷材料。主要是對筆錄及其他證據材料。 2、對案卷中的證據草擬質證意見,主要從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來進行質證。 3、撰寫辯護詞。

交通肇事罪開庭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