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2021年具體規定是什麼?

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2021年具體規定是什麼?

一般的情況下,工人員工在高溫的天氣下工作,用人單位或者企業應該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予他們高溫費的補貼。在不同的地區對高溫費的發放標準不同,對於高溫月份的規定也是不同的。要想知道自己應得多少的高溫費,就要了解本地區的規定。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

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具體規定

1、發放時間

6-9月(4個月)。

2、發放形式

以現金形式按月發放。

3、發放條件

只要企業在6-9月間有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人員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發放當月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4、支付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檔案規定,我省高溫作業工人高溫津貼是每人每月225元,我市也按照這一標準執行。

5、解答疑惑

說完了高溫津貼發放的一般標準,下面來解答幾個“小疑惑”:

1、問題一: “清涼飲料”是否能夠代替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應以現金形式按月發放,因此,“清涼飲料”不能代替高溫津貼。

2、問題二:辦公工作人員能否領高溫補貼?

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但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發放。

3、問題三:懷孕女職工高溫期是否有優待?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室溫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4、問題四:什麼情況下應停止戶外施工?

當日較高氣溫達到40℃以上。

5、問題五:中暑是否屬於工傷?

工傷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爲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一般的中暑不屬於工傷範疇。

上文是關於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的具體情況,我們可以瞭解一些對於個人權益保護的細節問題。比如說,如果我們遇到用“清涼飲料”等非經濟補貼的情況,我們是有權利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的,這也屬於一種侵犯勞動者正當權益的問題,更要我們多加關注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