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溫補貼標準2021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河北省保定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保定高溫補貼標準2021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高溫補貼發放時間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爲6月到9月,共4個月。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3、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河北省目前還沒有制定實施高溫津貼的相關細則,發多少津貼還只是依靠企業和用工單位的“自覺自願”。6月10日至11日,記者對環衛工、快遞員等露天作業人員的隨機調查顯示,多數工人對高溫津貼知之不詳。

保定的高溫費的由於工作環境的不同而劃分爲三個檔次,職員可以根據自己工作環境估量可以得到多少高溫費,且需要注意的是,由於高溫費屬於職員工作的一部分,故而是需要以現金的形式進行發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