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費發放標準2021杭州是怎麼規定的

高溫費發放標準2021杭州是怎麼規定的

在生活當中可能有一部分勞動者本人對於,各省制定的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都不是特別清楚的。有的時候會發現自己領到的高溫補貼的標準和前幾年領到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其實,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問題,各省市都會在經過一段時間以後就會進行調整的。下面小編將爲大家介紹的是,高溫費發放標準2017杭州是怎麼規定的?

一、高溫費發放標準杭州是怎麼規定的?

1、發放範圍:

每月出勤天數不少於22天且發放之日仍在崗的職工。

2、發放標準及時間:

(一)中高層管理人員、後勤處室一般管理人員及輔助人員、生產廠科段級及一般管理人員、抽借在後勤處室及各生產廠科室的人員發放標準爲50元/月;其他員工發放標準爲100元/月。

(二)發放時間爲20____年6 -8月共3個月,逐月造表發放。

3、發放辦法:

(一)各單位按上述標準及要求按附表一《高溫補貼發放登記表》的格式在次月3日前將人員名單報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覈。

(二)所在公司人事部門審覈後將名單及彙總表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審覈、籤批。

(三)各單位的借用人員(含試用)在借用單位發放。

二、其他規定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1、調整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2、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爲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爲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我們可以看出,杭州市政府的高溫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50元,對於戶外工作的人員來說爲每人每月一百元。另外高溫補貼的政策除了高溫補貼費以外,還有一些其他的政策。比如說要求溫度過高的話,用人單位應該調整一下職工的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