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在電廠有高溫補貼嗎

一、法律規定在電廠有高溫補貼嗎?

法律規定在電廠有高溫補貼嗎

在電廠戶外工作者一般是有高溫補貼的,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爲: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羣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二、高溫作業注意事項

目前,已進入盛夏高溫季節,施工現場環境溫度高,工作條件相對惡劣,施工人員勞動強度大,易出現過度疲勞、中暑現象,是事故多發時期。爲確保高溫季節安全施工作業,結合高溫季節施工出現的不安全情況,總結出以下幾項重點安全事項:

1、各維護單位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不得爲趕工期隨意加班加點,要採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或輪換作業的辦法,避免高溫日照曝曬、疲勞作業和防止職工中暑。同時應積極主動、熱心關懷施工人員的身體,防止施工過程中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各維護單位必須配置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風油精等防暑降溫藥品。除緊急搶修外,各單位可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合理安排檢修工作,避開高溫時段,趁早晚較爲涼爽的時間抓緊施工。

2、對職工進行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使職工知道中暑症狀。

3、爲防止高處墜落,心情不好時,身體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者不準進行高處作業;外腳手架、腳手板、安全網未同步跟上即安全條件不具備時,不準上高空作業。

4、施工現場嚴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崗,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檢查,確保勞動防護措施的真正落實。

5、遇高溫、大雨、雷電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與露外作業。

6、定期對臨時用電進行檢測,每個電器設備必須做到“-機-箱-閘-漏”的要求,配電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電工拉斷電源,並巡查施工現場。

國家規定高溫補貼的時候,並不是說在電廠,在學校或者在其他的工廠工作纔能有高溫補貼的,所以大家不要把高溫補貼具體到工作類別上,關鍵還是要看工作環境的溫度的。就像是電廠,每天坐辦公室的這些工作人員,在夏天肯定是沒有高溫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