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溫補貼法律規定

深圳高溫補貼法律規定

如果是夏季在室外工作的話,一定要做好防曬防暑措施,畢竟我國的夏季氣溫還是很高的,對於那些在室外工作的勞動者來講,稍不注意可能就會中暑進醫院,這顯然不利於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於是我國很多省市在夏季的時候會要求用人單位爲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但從實際情況來講,並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制定了高溫補貼,另外也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享受這個高溫補貼待遇,當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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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溫補貼法律規定內容都有啥?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爲6月至10月。
  東莞地區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