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夏天的到來無疑是加重了湖南省勞動者的工作壓力和難度,尤其是一直都在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工作的勞動者來說夏天就必須意味着自己的身體直接面臨着高溫的折磨或損害,好在政府處於保護勞動者要求單位支付補貼費。那麼,湖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湖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湖南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2016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溫津貼仍按照往年標準發放,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原則上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高溫津貼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據介紹,如果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名義上發放了高溫津貼,卻將高溫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此行爲侵害了職工合法利益。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的,可投訴。   哪些人可以領高溫補貼呢?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根據規定,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發生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前,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墊付,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爲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享受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也可以透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從文章來看湖南省勞動者在夏日高溫工作或者有可能造成高溫工傷的情況下就可以獲得單位被強制發放的不低於一百五十元的補貼費,單位拒絕發放或者發放低於標準的高溫補貼費就可能會被勞動部門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