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投訴應該怎麼處罰?

廣東高溫補貼投訴應該怎麼處罰?

廣東高溫補貼投訴應該怎麼處罰?

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規定,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同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每人每天10元。

鄭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爲保障高溫天氣勞動者合法權益,市勞動

什麼時候發放高溫補貼?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規定,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爲6月至10月期間。

高溫補貼發放條件有哪些?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發放的標準是什麼?

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注意!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爲。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國家規定高溫補貼是溫度達到25度以上,並且沒有辦法降低的情況下,必須要給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具體發放多少,國家是由規定的,降溫飲料不能代替高溫補貼,高溫補貼要求4個月,不發或者是少發,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