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給不給誤工費

工傷給不給誤工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沒有住院給不給誤工費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無論受害人有沒有住院,只要有收入減少的情況,並且能夠出示證據,就可以依法得到誤工費的賠償。

具體的法律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列舉可以賠償的項目如下,其中金額一般最大的是第8項殘疾賠償金,由於個案情況不同,我主要揀重要的解釋一下:

1、醫療費---一般需要病歷、診斷證明、發票等

2、誤工費---一般需要工資證明(比如公司出具的證明、個人所得稅稅單)和醫院出具的病休診斷證明

3、護理費---一般住院時產生,可以是醫院的護士護理或者家屬護理或者第三方公司護理,醫院或第三方護理時需要發票,家屬護理時相當於家屬的誤工損失,需要家屬的單位出具誤工和工資證明

4、交通費---需要送往醫院和複診期間往來醫院和住處的交通費發票,發票時間應該與就診日期一致

5、住宿費---一般在地就醫是產生,或者家屬陪護是產生,需要發票,金額在合理範圍內是可以被支援的。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需要及時到當地鑑定機構(如交警部門的傷殘鑑定機構或者傷殘鑑定中心)進行傷情鑑定,按照等級計算該賠償金。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在十萬以內,具體看受傷情況,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請求。

11、被撫養人生活費----具體看傷殘等級和是否喪失勞動能力

12、後續治療費等

13、親屬的交通費

14、親屬的住宿費

15、親屬的誤工損失---主要是處理事故和護理病人的期間,可以單位出具證明誤工費能不能得到支援,能支援多少,關鍵與提供的證據有關,需要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以及誤工證明,提供的證明材料得到認可了纔有可能得到支援。 護理費包括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出院後的護理費;是否需要長期護理以及最終能否獲得賠償,需要根據傷者的生活自理情況、護理時間、護工人數和工資等因素綜合來判斷。 交通事故的賠償,與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傷者的受傷情況,以及傷者戶籍都有很大的聯繫,在交通事故賠償中,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的賠償標準不一樣,城鎮戶口標準要高於農村戶口。如果是農村戶口,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也可以按照城鎮戶口來主張賠償。

1.事故發生前在城市居住滿一年

(1)居委會及房東的證明

(2)轄區派出所證明

(3)暫住證或居住證

(4)房地產證

(5)其它

2.事故發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穩定的收入

(1)事故發生前連續滿一年的社保證明

(2)有勞動合同及工資表(事故發生之前一年的)

(3)納稅憑證

(4)事故發生前連續滿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摺

(5)其它 因爲你提供的事故資訊不是很全面,我還需要了解幾個重要的資訊,所以需要向你確認幾個問題。

誤工費,就是損失的工作收入的賠償費用,很多時候,發生了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的侵權行爲的時候,都會有一個侵權人,因爲受傷或者是其他情形,需要住院等導致時間耽誤,那麼相關的單位就會依法扣除其工作的勞動報酬,這部分的損失應該是行爲人來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