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職工工傷復發

企業破產職工工傷復發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爲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爲,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破產工傷怎麼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破產是指企業法人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照《破產法》,《民事訴訟法》和其他相關的法律宣告其破產。將其所有的財產按法定清償順序公平地償還給所有的債權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這裏所謂的其所有的財產,是指破產財產,具體包括: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所經營管理的所有財產;
2、破產人破產程序開始時至終結止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人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4、超過擔保債務數額的擔保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