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領取資料

工傷待遇領取資料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爲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領取工傷待遇需要準備的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工傷發生當月的繳納工傷保險費名冊(繳費大廳負責人簽字蓋章)

(4)醫療機構收費收據(發票)原件及複印件(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另有用途請事先自行復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證明、醫療證明書、病案首頁、住院病歷、出院小結、出院證明;門診提供病歷或疾病證明書複印件;門診檢查的需要提供各項檢查報告單原件或複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門診);

(7)批准在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須提供《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

(8)繼續治療的需提供《繼續治療確認書》原件;

(9)舊傷復發的需提供《舊傷復發確認書》原件;

(10)工傷職工身份證複印件(需正反面複印);

(11)證人證言及身份證複印件;

(12)參保單位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超過工傷事故發生時間30日的,須提交《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在現實生活當中,由於工作的環境是比較惡劣的,所以產生了一些不必要的生產方面的傷害,那麼此時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來進行一個賠償,對用人單位來說,他們必須要保障勞動者的身體方面不能夠受到任何的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