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鑑定時間怎麼確定

工傷傷殘鑑定時間怎麼確定

一、工傷傷殘鑑定時間怎麼確定?

實踐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三個月後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這種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故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需等到傷情穩定後,在此法律沒有給出具體期限,傷情穩定後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有利於進行賠付。

二、工傷鑑定需要的材料

1、《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發生工傷後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後所有門診病歷;

3、首次及其後複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4、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三、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多少錢?

根據《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受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由於所在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也未爲受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所墊付的鑑定費可要求用人單位覈銷。收費標準爲省級每人次200元;市級180元;縣級150元。

工傷傷殘鑑定時間就是本站小編在上文中爲您解答的內容。工傷鑑定的時間對於職工來說是越早進行工傷鑑定越有利。瞭解工傷鑑定的流程等規定後,才能更好的確定工傷鑑定等級,這樣有利於工傷鑑定的順利進行。